佛山法院招聘19人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决定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兼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5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7年6月22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及学士以上学位(本科专业代码:B030101、B030102,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详见岗位表(附件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三)资格审查:由佛山中院对报考人选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初步审查结果。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
1.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考试范围为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根据笔试及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
1.根据笔试、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各项折算成绩合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佛山中院进行组织考察。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佛山中院决定。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佛山中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按有关程序聘用。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审执辅助性工作,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二)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佛山中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佛山中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填报的信息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考生报考或聘用资格。
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
为加强禅城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及禅城法院相关管理规定,禅城法院决定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兼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7年6月22日至2008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非在职)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本科专业代码:B0301,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报名时间为5天)。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资料。 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以网上报名系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禅城法院接收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材料缺漏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审查结果将在禅城法院官方网站公布。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禅城法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 考试范围包括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公共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满分100分,占比共20%) 考试方式为听录音播放录入内容。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的结果不列入考试总成绩计算,但作为禅城法院最终录用考生的参考依据。 (四)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 根据笔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从笔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禅城法院决定。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禅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监督电话:0757-83380965、0757-83032813。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禅城法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三)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审判辅助性工作,日常管理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官方网站:http://www.ccfy.gov.cn (二)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上。 (四)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禅城法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禅城法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联系人: 高小姐,咨询电话:0757-83032603; 何先生,咨询电话:0757-82915215。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兼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9名(若有人员空缺,则相应增加招聘人数)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及学士以上学位(本科专业代码:B030101,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详见附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7年6月22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顺德法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详情请留意顺德法院网(https://sdfy.shunde.gov.cn/)、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undefayuan)。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二)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以通过“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及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看初步审查结果。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20%、30%、50%。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按对应占比折算成绩。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2)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考试范围为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3)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依据之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心理测试或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主要测试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根据笔试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各项折算成绩合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顺德法院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顺德法院决定。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顺德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审执辅助性工作,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1.公布渠道:官方网站(https://sdfy.shunde.gov.cn/),微信公众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号shundefayuan)。 2.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顺德法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顺德法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填报的信息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考生报考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7-22623417。 为加强高明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及高明法院相关管理规定,高明法院决定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兼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7年6月22日至2008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代码:A0301、B0301)。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报名时若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盖章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17:30。高明法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扫二维码报名)。 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3.报考注意事项: (1)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材料缺漏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材料齐全。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对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中招聘条件要求的学科代码(A0301、B0301),以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审查:由高明法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将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 (二)考试安排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主要从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考察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可选择常用输入法,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根据笔试及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前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高明法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是否进行递补由高明法院决定。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排名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高明法院决定。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高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高明法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安排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官方网站:http://fy.gaoming.gov.cn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和入围体检的合适人选不足的,高明法院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三)进入面试未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除外)的综合成绩,高明法院予以保留一年。一年内高明法院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用,也可另行组织招聘考试进行录用。高明法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高明法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四)报考人员请确认填报的手机号码正确且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手机号码、临时更改手机号码不提前告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高明法院在资格审查、各项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环节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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