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简介 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是鹤山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为珠西国际物流中心核心运营主体。主要负责物流园区基建、项目投融资、海铁联运与国际班列运营、仓储物流、货运代理、园区管理及产业招商等工作,依托珠西国际物流中心,打造大湾区西翼现代物流枢纽平台,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 二 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平等、公正的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 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出符合招录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 招聘岗位与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包含以下岗位: 1.会计岗1名。 2.工程管理岗1名。 具体的岗位职责、学历、专业、相关工作年限、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 (二)应聘人员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敢于担当,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勤奋踏实,善于沟通和协调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决策能力,须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曾拒绝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的薪酬标准将按照《鹤山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入口: 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jmrcue,请将本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进行填报(建议使用电脑端操作)。 4.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PDF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PDF/JPG/PN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有效期内)、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年限工作经验的,须一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无法完整提供,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格式为PDF/JPG/PNG)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上述报名入口上传。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 (2)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4)应聘人员年龄、任职年限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应聘人员须符合国资公司亲属回避管理要求。 (三)资格审查 结合任职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系统、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系统、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照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配合考察或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用为公司员工;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 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根据国资公司现有需求设定,正式录用后将结合国资公司实际情况及应聘人员的能力作综合调配使用,应聘者须服从国资公司工作安排。 (四)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五)应聘者须保证报名提交材料真实、齐全、有效。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公司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补正材料。 (六)因应聘者通讯号码失效、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接收招聘相关通知或未按时回复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接受应聘者现场来访咨询。本公告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如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或投诉。监督专线:0750-8738920。 七 联系方式 (一)岗位咨询:侯小姐,0750-8839220。 (二)报名系统咨询:凌小姐,0750-3198019。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