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滨幼儿园(总园)公开招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滨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是深圳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为宝安区学前教育第二创优联盟成员单位。 园所一园两址,实施一体化统筹管理,海滨总园位于新安街道海富社区海滨广场花园小区内,占地面积2040.55平方米,建筑面积1413.2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195.93平方米。核准班额7个班。 幼儿园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秉持“回归童心、‘乐’享成长”的办园理念,借力联盟牵头园成熟的办学体系与优质教研赋能,以强带新、抱团共进,稳步推进办园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用心打造家门口均衡、普惠的高质量现代化优质公办园。
因园所发展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滨幼儿园(总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工1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 报名要求


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起至2026年9月18日中午12: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海滨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文档,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149979802@qq.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4.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幼儿园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1:5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及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2)(3)项材料收原件,(4)至(6)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322669 戴老师 4.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滨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版) 附件3:承诺书(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