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一幼儿园招聘公告
为满足教学要求,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1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1、保育员1名 (1)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健康证; (3)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有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学历+学位”,发送至指定邮箱:SZ11KG@163.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 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 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 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证(如教师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保育员证、电工证、厨师证等); (5) 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 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 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8) 承诺书(附件3);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识别二维码获取相关招聘附件) 二、审核面试 1.由我园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如未通过初选,恕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5天。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人员招满止。 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本公告由深圳市第十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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