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康宁医院招聘
精神科医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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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2-1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聘人数:2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A1002)
年龄:按公告
其他条件:
1.须有医师及以上职称证(非基层卫生系列)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者不受此限)。

精神科医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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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2-2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拟聘人数:2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A1002)、临床医学类(B1003)
年龄:按公告
其他条件:
1.须有医师及以上职称证(非基层卫生系列)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者不受此限)。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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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2-3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聘人数:1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中西医结合(A1006)
年龄:按公告
其他条件:
1.须有医师及以上职称证(非基层卫生系列)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中医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者不受此限)。

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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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2-4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聘人数:2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护理学(A100209),护理硕士(专业硕士)(A100228)
年龄:按公告
其他条件:
1.须有护师及以上职称证。

基建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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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2-5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拟聘人数:1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土木工程(A0814),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1),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2),项目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4)
年龄:按公告
其他条件:
1.须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各位有意报考的小伙伴
请于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6日17:00
登录相关系统报名
更多信息一起往下看~
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6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zsmzjzp2025),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7)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准考证打印
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12日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经批准笔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2,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应聘人员报考《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已标明免笔试岗位的,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1)通过资格初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
(2)非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公布。
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1)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非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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