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塘面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育员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有效健康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17:00 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身份证; 3.毕业证及查验证明、保育员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5.承诺书(附件3);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将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XX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至邮箱:2229755810@qq.com。 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依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4、5、6项材料收原件,2、3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309818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塘面幼儿园单位负责解释。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