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招聘
因集团园所发展需要,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旗下公办幼儿园现开展幼儿园自主招聘保育员、厨师、面点师、厨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 (二)岗位条件 1.保育员(少量) (1)年龄40岁以下(198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短期保育员(少量) (1)年龄40岁以下(198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保健员(1名) (1)35岁以下(199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人员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短期保健员(1名) (1)35岁以下(199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人员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5.厨师(2名) (1)45岁以下(198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学历不限; (2)持厨师证(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验证报告),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2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 6.面点师(1名) (1)45岁以下(198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学历不限; (2)持面点师证(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验证报告),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2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 7.厨工(2名) (1)45岁以下(198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学历不限; (2)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 (1)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全中国教师网教资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上岗证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验证报告、厨房人员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报名园所+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szsjzxy@126.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8月份。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6月24日。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208017。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1.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