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加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是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始建于1973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东秀路,与佛山市南海区交界。主要承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精神病人收治工作,为优抚对象中的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承担城市流浪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特困病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为其他有需要的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提供社区精神卫生咨询等服务。本院是集“医、护、康、养、教、研”于一体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广州市唯一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面点师1名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健康证;
2.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中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
3.具有3年以上面点工作经验,擅长多类面点制作,熟悉烹饪技术与营养学知识熟悉食堂成本核算与控制,能编制菜谱和食材采购备货计划,熟悉厨房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能做好饭菜质量检查及食品留样工作;
4.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分配,工作责任心强;
5.有酒店、医院、高校、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gk86441431@163.com(命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如“面点师+张某”)。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
由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单位证明)PDF扫描件;
(4)健康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测评。
(二)考试测评
本次招聘考察测评将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认知、工作经历、食品安全知识、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测评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方面。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广州市康宁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管理
待遇标准按《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编外职工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程序;招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徇私舞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切勿相信任何“内部消息”、“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六)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等结果将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七)招聘咨询电话:020-86441431,监督电话:020-86118212(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6:00);
(八)本方案由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政工部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