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第一幼教集团分园颐璟幼儿园招聘启事
实习生4名
ENJOYYOUR LIFE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政治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失信惩戒对象;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NJOYYOUR LIFE 注:本次实习生实习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实习生4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说明: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标准发放)
ENJOYYOUR LIFE (一)网上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0:00截止,欢迎投递报名材料到邮箱:yjyey@lg.gov.cn; 2、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除附件外,所有材料需上传pdf文件);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89329851(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 (二)报名材料 1、Word文档:报名表(附件1) 2、Excel文档: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PDF文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户口本个人页; 4、PDF文档: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5、PDF文档: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6、PDF文档: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 温馨提示: 附件下载详见下方二维码,所有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报名表(附件1,直接下载填写,并提交word文档形式);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直接下载填写,并提交);承诺书(附件3,请打印并手写签名按手印、扫描成pdf形式);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证书、证件(请扫描成pdf形式)。 注:面试现场请带齐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请扫此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6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三)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颐璟幼儿园;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可在粤省事等app申报下载,同其他入职材料一起由单位保管。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岗位要求;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4.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