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盛合天瑞幼儿园招聘公告
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持有健康证; 7.无不良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保健员(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3)持有保健员上岗证;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专业能力强,团队合作意识强,有区级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5)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保育员(9名)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3.文员(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优先; (3)熟悉办公室系统,能熟练操作各类应用软件; (4)有教育类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写作功底,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团队合作意识强,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4.厨师(1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厨师上岗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能熟练制作各种餐食、菜品,有1年以上公办园或集体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5)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5.面点师(1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厨师(面点师)上岗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能熟练制作各种主食及中式、西式点心,有1年以上公办园或集体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5)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6.厨工(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有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投递至招聘邮箱122698793@qq.com。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参加现场面试。 (三)面试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 4.面试地点: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林屋路23号、25号和27号航城航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5)(6)项材料收原件,(2)至(4)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04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222088郭老师。 4.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盛合天瑞幼儿园负责解释。 报名表及模板: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