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大墩村治安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大墩村现公开招聘治安队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01 大墩村治安队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村社会治安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治安队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2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单位管理,品行端正; (二)年龄:18至40周岁; (三)性别:男性;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高中或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粤语、国语流利,大墩村户籍优先; (六)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七)能适应24小时轮班的工作要求;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治安队员: 1.有吸毒史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治安队工作的。 03 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5月25日前办公时间内到大墩警务室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格(报名地址:乐从镇大墩村教育路8号,工作日可咨询:0757-28100055)。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大一寸相片一张; (2)摩托车驾驶证复印件;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04 试用、录用、待遇 1、招录治安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试用期满按程序录用,待遇按大墩村委会治安队员相关待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