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智慧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诚聘高层次人才
智慧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是广东工业大学立足海洋强国、广东海洋强省的重大战略布局,响应深海极端环境交叉科学研究发展需求,通过整合校内海洋优势学科资源、面向全球集聚海洋新兴技术高端人才组建的实体化运行的新型科研与人才培养机构。研究院聚焦海洋前沿科技与产业刚需,深耕智慧海洋领域,致力于打造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用一体、国际协同创新的高水平海洋科创高地与人才培养基地。
一、招聘方向及研究领域
涵盖海洋地质、物理海洋、海洋生态、海洋装备技术及智慧海洋信息五个研究方向,重点招聘以下五个研究方向的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领域如下:
海洋地质方向:围绕海洋地质环境、海洋沉积、天然气水合物、油气地质、海洋新能源与矿产资源、地质碳封存等领域,开展资源勘探与开发技术、地质过程与机理、模型模拟及环境效应等研究。
物理海洋方向:开展海洋数值预报模式与资料同化系统研发及业务化应用研究,构建精细化海洋环境背景场,服务于水下无人系统、海洋资源勘探等应用场景;系统处理海洋动力环境(温度、盐度、海流、波浪)观测数据,涵盖浮标、卫星遥感及站点观测等多源资料的整合分析。
海洋生态方向: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估和海洋生物地球化学研究,探究从滨海到深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群落结构、生态系统功能与食物网、海洋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和全球变化的响应、海洋碳汇及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海洋装备技术方向:开展海洋环境感知与观测仪器、深海原位保真探测与高压装备、海洋能源与工程装备、海洋功能材料与装备等方面研究。
智慧海洋信息方向:开展海洋大数据、信息系统与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研究,承担海洋大数据平台、立体观测数据融合与信息系统、数字孪生系统、智能环境监测平台等智慧海洋核心平台与系统的规划、研发与应用。
二、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应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应聘条件
1.领军人才
(1)在海洋科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或社会服务方面经验丰富,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动一流学科建设;
(2)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具有良好的国际学术影响力;科研能力强,业绩突出,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课题,或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5)以“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
依托广东工业大学申报并入选海外优青项目,将作为我校“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
2.优秀青年人才
(1)“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被海内外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2)“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副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3)“青年百人计划”B层次(学校特聘讲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二)薪酬待遇
1.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费(含购房补贴)。
2.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校内周转住房。
4.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配套校内学术待遇,提供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三、优秀博士后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招收学科
学校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未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可依托相近学科流动站招收博士后。
(二)进站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5.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待遇
1.薪酬: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分为卓粤博士后、青百博士后(A+、A、B)。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在站成果突出者,最高可达6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具体以入职时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准。
2.博士后人才项目: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资助者,除享受原薪酬外,同时差额叠加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3.住房: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按学校标准由个人缴纳。
4.职称:进站前未评定职称者,可按学校规定认定职称。
5.留校政策:在站成果突出者,可按学校相关人才引进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留校。对于卓粤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24个月内出站考核优秀者,原则上留校。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与相关证明材料发至:
联系人:陈老师
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