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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2026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中心辅助人员1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出租屋巡查、登记工作、来穗人员服务、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4.热爱基层工作,能适应外勤工作,服从上级安排,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

6.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粤语流利。

7.需从事外勤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晚夜班(18:00-21:30)。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不满两年;

(3)被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五年;

(4)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

(6)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环节。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仅在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越秀区光塔路21号三楼(综合事务中心)

3.报名方式: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等相关材料,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考者不管是否招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符合条件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1.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街道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街道因工作需要额外招录同岗位辅助人员的,本街道可在招录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772690;联系人:李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372422;联系人:贾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30-11:30,14:30-17:30。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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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ltg.gcsht.com/post/18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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