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中心幼儿园(集团)福厦里幼儿园招聘公告
二 招聘公告 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有公办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岗位要求及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如存在虐待、忽视幼儿等不良行为记录;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违背学前教育保育从业诚信、道德准则行为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到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表,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承诺书(附件3)。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3.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材料序号,将报名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149425276@qq.com。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名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有关说明 (一)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050216(梁老师)。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中心幼儿园(集团)福厦里幼儿园负责解释。 福永中心幼儿园(集团)福厦里幼儿园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