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招聘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厨工:1名 02 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03 岗位条件 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持有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0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1 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到为止。 02 报名材料 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相关资格证;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社保清单、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承诺书(模板);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 03 报名方式 有意者将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投递到QQ邮箱:1540118931@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4 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05 面试、体检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06 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07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人员请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9758882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