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曙光校区招聘购买教育服务教师公告
招聘详情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愿与学校和教师一起成长。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达二乙及以上;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名称相符; 5.有班主任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资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 6.其他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9日18: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到邮箱:SZXXsg2023@163.com。(邮件标题:应聘xx教师+姓名+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提交资料,视为未提交。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保证个人材料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1.学校将根据简历和相关资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恕不通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 (六)录用待遇: 经学校考核,认同办学理念,符合学校未来发展所需,按照劳务派遣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待遇均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