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佳乐幼儿园招聘公告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1.厨师 (1)45岁含以下(198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持厨师证(或面点师证)、健康证,有2年以上厨师(或面点师)工作经验; (3)在新桥或沙井居住、有幼儿园相关工作 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9日起至8月22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承诺书(模板);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上岗资格证件; (5)身份证; (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注:请根据应聘岗位提供正确材料;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写上岗位+姓名,发送至幼儿园邮箱:jialeyoueryuan2023@126.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2)项材料收原件,(3)至(6)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3.面试地点: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4.录取条件: (1)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在拟聘用前需提供离职证明; (2)做好健康体检,并取得体检合格的健康证; (3)提供无犯罪证明;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上条件,方可正式录用。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钟老师18926787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