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中心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质良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及中职); 2.持保育员证/保育师证(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验;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人员;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幼儿园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未参加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中山市西区中心幼儿园,地址:中山市西区街道金沙柏丽路10号。 (3)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①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 ②第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保育员证(保育师证); ⑤岗位有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取得的荣誉证书或奖状等,工作经历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予以佐证);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应聘人员的资历条件、教育教学业绩、获奖、特长和任职经历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应聘人员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8月20日,面试地点为中山市西区中心幼儿园,地址:中山市西区街道金沙柏丽路10号。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开机,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没有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预计通知时间为8月16日)。 2.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抵达考场候考,当天面试顺序按现场抽签确定。逾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为保育员应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掌握学生生活管理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分为模拟组织生活活动、专业技能展示(自选)两个环节,面试时间共15分钟。 4.面试满分100分,保育员岗位模拟组织生活活动占总成绩7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总成绩3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顺序按招聘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6.根据合格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该岗位模拟组织生活活动、专业技能展示项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资格复审 体检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西区街道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了解,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无党纪处分证明。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可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审议后,在西区街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本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薪酬标准参照《西区公办幼儿园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日指定时间在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信工具,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按抽签序号确定面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候考室。 6.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逗留。 (三)报考人员的差旅、食宿、体检等所有费用均自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60-88558604。 中山市西区中心幼儿园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