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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录通告2025-12-05其他138

为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个岗位,各1人(详见附件1)。


二、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3、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未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重听等明显生理缺陷或特征;

6、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例如: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


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者从即日起至12月5日18时前填妥《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报名邮箱:xcxfd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xx职位报考”)。


五、


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通过笔试人数未达规定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按《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一式一份)。


所有材料以原件为准。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


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对象,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招录。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员回避情况及学习工作表现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


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九、


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

2、报考人员应确保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因未经同意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公告由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020-84727608

工作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新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